農曆新年總是靠近著情人節﹐每逢佳節倍思親。在Albany更是嚴冬﹐連日下著雪﹐而且下個不停﹐我們叫那種雪為“情人雪”。倫嫂很盡責﹐連新年都不請假﹐冒著雪﹐一早出門﹐去了上班。阿倫見倫嫂出了門﹐便悄悄地獨個兒走進陰森森的地窖裏﹐重溫一次那失去已久的思憶 — 舊日的好時光。
很久沒有進過地窖了﹐而且地窖關得太久﹐開門時﹐冒出一陣難聞的水氣。但他不當是一個問題﹐他年年這個時候都是要聞一次﹐習以為常。
他在地窖牆邊的鐵架上取下一個鋪滿灰塵的皮箱﹐搜出一張又黃又舊的水彩畫來﹐獨個兒找張爛木椅坐下﹐在一盞昏暗的﹐沒有燈罩的燈泡下﹐對著那張畫﹐凝視沉思﹐久久不作一聲。他沒有嘆息﹐也沒有流淚﹐只是對著張畫﹐思憶良久。然後才小心翼翼地再次把張畫放回那個皮箱裏﹐關了燈﹐沿著木梯﹐拾級而上﹐走出地窖﹐關好門﹐走進廚房吃早餐。喝咖啡的時候﹐還是想著那幅畫﹐說﹕“唉﹗當日的好時光﹗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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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個皮箱是他從1971年帶來美國的﹐自從買了屋後﹐一直擺在那個地窖裏。因為皮箱內有這幅水彩畫﹐一個未曾告人的秘密﹐有紀念價值﹐才會保留至今天。
1957年的農曆新年年初一﹐老伯仔收了很多利是﹐有很多錢去花。(老伯仔是阿倫年輕時的好友)。他很喜歡騎單車﹐所以他用了部分利是錢租了一架單車﹐周遊過戶﹐遊遍了整個聯和墟。
老伯仔在市集中玩得有點悶﹐忽然看見一位同班同學﹐春桃。春桃五官端正﹐眉清目秀﹐長長的頭髮﹐大大的眼睛﹐肌膚雪滑﹐面露紅霞﹐笑起來還有一個大酒窩﹐是全班最清秀可愛的女孩子。老伯仔無意中在街上看見她﹐心中暗喜﹐連忙上前搭訕。春桃只有一個人在逛街﹐見到老伯仔﹐也如異鄉逢故友﹐便跟著老伯仔一起遊街﹐熟絡起來。
農村的過年﹐總是比城市熱鬧。有舞龍舞獅﹐有攤檔擺賣﹐有五光十色﹐有燈迷紙醉﹐有街頭表演﹐人山人海﹐喜氣洋洋。
老伯仔帶著春桃逐家逐檔去欣賞新玩具和新玩意﹐試盡所有遊樂場的遊戲﹐嘗盡所有街頭美食﹐大聲講﹐大聲笑﹐指手劃腳﹐樂而忙我。然後更扶著春桃的手﹐在公園教她騎單車﹐並眩耀自己騎單車的技術﹐眩耀了一個下午。老伯仔是個蠱惑仔﹐飛來艷福﹐又怎會那麼容易讓它錯過呢﹖所以拖延時間﹐用單車載春桃去了上水﹐兜了一個圈﹐才依依不捨的在日落之前﹐送春桃回家。
一個人太早行桃花運不是好處。老伯仔從此認定春桃對他有好感﹐所以充滿幻想﹐決定形勢大好﹐非她不娶。其實都是一個錯覺﹐一廂情願。
寒假過後﹐返到學校﹐老伯仔卒之要面對現實。他發覺春桃基本上不理他﹐逃避他﹐連望也不望他一眼﹐和年初一的春桃判若兩人﹐大失所望。老伯仔很迷惘﹐有些心碎﹐但實在太過喜歡她﹐日思夜想﹐不能自拔。于是去找阿倫商量。阿倫教他寫封信﹐畫幅畫﹐約春桃出來。“如果她肯出來﹐便是她還喜歡你”。如果她不肯出來﹐“表示襄王有夢﹐神女無心﹐大可以忙記她﹐死了條心”。
老伯仔言聽計從﹐在家揭盡整本“情書大全”都找不到一篇適合的情信來抄。他亦不懂繪畫﹐此事實在為難。說真的﹐寫情書﹐繪情畫﹐還是阿倫熟行﹐阿倫是村中文膽﹐專代村民寫申請信﹐于是請阿倫代勞。
阿倫代老伯仔寫了以下一封信﹕
春桃同學﹕日子過得真快﹐轉眼又過了一個學期。在過去的日子裏﹐我們同行﹐同坐﹐同讀書﹐同唱歌﹐同遊戲﹐歡騰親切﹐猶如生活在一個大家庭中。可惜不用多久﹐我們便放暑假﹐真不捨得就此曲終人散﹐各分東西﹐要苦待數月﹐到九月份才能見面。在悠長的暑假中﹐不知你有何安排﹖如果沒有﹐我建議你和我坐火車到沙田紅梅谷一遊﹐重溫舊夢。聽說那裏夏天風景美麗﹐遊人眾多﹐好風如水﹐清景無限﹐有紅色的櫻桃﹐也有綠色的巴蕉﹐鳥語花香﹐最宜聯誼。希望你接受我的邀請。等著你的回覆。老伯仔。
阿倫又代他畫了一張水彩畫﹐是一個男孩牽著一個女孩子的手﹐在鐵路上行走。象徵著他也會像那個男仔一樣照顧她。
最後把信和畫摺好﹐放入信封內。在信封上面寫著春桃同學收﹐在信封背面則寫了一句英文﹕Sealed with a kiss ﹐是當時最流行的一首英文歌的歌名。
老伯仔沒膽量把信親自交給春桃﹐還是要請那個老友阿倫代勞。阿倫等到放小息﹐才把信交給春桃。老伯仔站在一旁觀望﹐好緊張。
春桃收了信後﹐讀過一遍﹐很是憤怒﹐滿面通紅﹐放聲大哭﹐便將信擲到地上。那時班長看到情形﹐立即拾起封信﹐衝進辦公室﹐把信交給班主任。班主任打了老伯仔的手掌十一板﹐罪名是欺負女同學。也因為老伯仔有十一只手指﹐右手的大姆指有兩個指頭﹐增加記憶。
跟著暑假過後﹐老伯仔再看不到春桃。春桃已轉了校﹐出城讀女英華﹐愛上那套藍色校服。但老伯仔仍然單戀著她﹐每天在火車站望著她上火車。
老伯仔在上水出世﹐父親是鐵路工人﹐後來在粉嶺火車站分到了一間工人宿舍﹐全家搬來了粉嶺住。
世事就是那麼微妙﹐有意栽花花不發﹐無心插柳柳成陰。多年後﹐阿倫去了USC讀MBA﹐而春桃也在同校讀教育。一路都沒有遇過對方﹐只是在春節聯歡會中偶然遇上。十幾年過後﹐春桃仍是風彩依然﹐很迷人。加上男未婚﹐女未嫁﹐熟人異地相逢﹐一拍即合。他們自始成為好友﹐有過幾次約會﹐在唐人街吃過飯﹐看過戲﹐相處極為融洽。
在1972年暑假﹐阿倫在紐約找到一份工作﹐搬了過來﹐當時還是春桃送他到機場的﹐春桃依依不捨﹐眼泛淚光對阿倫說﹕“希望遲些日子也可以搬來紐約。”而阿倫也期待著她的來臨。但結果春桃最後改變主意﹐而去了加拿大定居﹐他們從此再沒見過面。一天﹐阿倫收到了春桃寄來的一封信﹐信封面上寫著“阿倫同學收”﹐信背則寫了Sealed with a kiss 。阿倫覺得很面善﹐不記得在那裏見過。打開信封﹐信中還有信。那封信就是多年前老伯仔送給春桃的一封信﹐還夾有那張自己代老伯仔畫的畫。春桃在信中問﹕“阿倫﹐想知道這封信是不是你的傑作﹖”
後記﹕以上的故事是我編出來的﹐開玩笑而已。附圖是我從一張黑白照片畫出來的﹐絕非文中所說的水彩畫。
(1)
kickin8
alan,
請恕我直言,總覺畫中女性像凌空似的.....
小汀﹐她是仙女下凡﹐當然可以凌空喇。(一 笑)。不過﹐說真的﹐我所有登出來的
畫都失了真﹐模糊得很﹐也退了色。原裝的畫﹐並非如此。
我頗喜歡這幅畫呢^^ 不過,如果那兩人的位置再遠一點(即已走到路軌的中間或前方),身影再細一點,我覺得感覺或許會更好,因為表示著「他們已一起走了好一段路」呢,更sweet,而且,反正重點也不在他們兩人的背影畫得有多準確^^
水月一﹐你說得對﹐應該照你的講法去畫會更好。或者我可以畫一組畫﹐由近畫到遠﹐
也不錯。就像一些人喜歡畫春夏秋冬圖組一樣﹐有變化﹐又完整﹐用圖畫說了一個
故事﹐意義更深長。一張圖有時真的勝過千言萬語﹐能勾起讀者的想像和幻想﹐引
起共鳴﹐是我的榮幸﹐也是我寫這blog的原因。多謝參與討論﹐提出寶貴意見。
補充回答小汀的留言﹐其實我很喜歡圖中女孩子。是因為她﹐我才把畫畫下來﹐還編
了一個長長的故事﹐畫蛇添足。正如水月一所說﹐很喜歡這幅畫﹐可能他是指喜歡
那個女孩子。哈哈﹗